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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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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31
> 試題詳解
27 甲簽發匯票一張與乙,但是甲在匯票上作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違反票據之功能,故票據無效
(B)該記載無效,但發票行為仍然有效
(C)該記載違反票據法上發票人簽發票據之規定,故票據無效
(D)如該匯票未獲付款,發票人免負付款之責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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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65), C(20), D(6), E(0) #686802
詳解 (共 2 筆)
布布不能睡
B2 · 2022/11/07
#5652693
票據法第29條:「發票人應照匯票文義擔保...
(共 9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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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 Koko
B1 · 2015/07/26
#1124476
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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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28 甲簽發面額 10 萬元之匯票一張交付受款人乙,發票日為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到期日為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X 為付款人,乙背書交付丙,丙背書交付丁,丁於到期日向付款人 X 提示請求付款,X 拒絕付款,丁於作成拒絕付款證書後有意對甲、乙、丙追索,此時第三人 A 有意為乙參加付款,丁 以與 A 素不相識拒絕 A 參加付款,並對甲、乙、丙追索。試問:甲、乙、丙對丁是否得主張追索權 喪失之抗辯事由? (A)甲無抗辯事由,乙、丙均有抗辯事由 (B)甲、乙均無抗辯事由,丙有抗辯事由 (C)甲、乙、丙對丁均無抗辯事由 (D)甲、乙、丙對丁均有抗辯事由代號:4301 頁次:12-6
#686803
29 A 簽發面額新臺幣 100 萬元之本票一張予 B,於到期日前經 B 背書轉讓予 C,復經 C 於到期日前背 書轉讓予 D。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 A 於到期日未付款者,則 D 於作成拒絕證書後,可向 B、C 行使追索權 (B) D 行使追索權時有其法定之順序,必須先向 C 行使追索權而無效果者,始得向 B 行使追索權 (C)若 D 向 B 行使追索權而無效果者,仍得再向 C 行使追索權 (D)若 D 向 C 行使追索權得到清償者,C 於取得該本票後,仍得再向 B 為追索,且追索之金額將高於 C 自己清償予 D 之金額
#686804
30 關於支票之記載事項,下列何種情況將導致票據無效? (A)欠缺付款地之記載 (B)欠缺發票地之記載 (C)欠缺受款人之記載 (D)記載發票日後 1 個月付款
#686805
31 甲簽發面額 10 萬元之匯票一張交付受款人乙,發票日為民國 99 年 3 月 1 日,到期日為民國 99 年 5 月 1 日,X 為付款人,乙背書交付丙,丙背書交付丁,甲指定 A 為預備付款人,乙指定 B 為預備付 款人,丁於到期日前向付款人 X 提示請求承兌,X 拒絕承兌,丁於作成拒絕承兌證書後有意對甲、 乙、丙追索。此時 A、B 擬分別為甲、乙參加承兌,第三人 C 擬為丙參加承兌。試問:A、B、C 三 人何人得為當然參加承兌人? (A) A、B (B) B、C (C) A、C (D) A、B、C
#686806
32 下列有關支票平行線之敘述,何者錯誤? (A)支票若於其左上角畫有二道平行線者,則執票人必須將該支票存入金融機構進行票據交換始得行 使票據權利,上述金融機構不包括郵局 (B)支票平行線內若記載特定之金融機構者,則執票人得將該支票存入該金融機構之任何分行以行使 票據權利 (C)平行線支票須將支票存入執票人於金融機構所開設之帳戶中,不論是否為支票存款帳戶或一般存 款帳戶均可,此時執票人必須於該支票背面進行背書,此係具有委託金融機構取款之背書性質 (D)僅可將普通平行線支票變更為特種平行線支票,而不得將特種平行線支票變更為普通平行線支票
#686807
33 甲簽發一張本票給張三,惟張三認為甲信用不佳,要求甲應覓保證人一名,於是乙應甲要求,為甲 之發票行為於本票上簽名保證。而甲於該本票到期日前死亡,丙為甲之繼承人。今執票人張三因提 示該本票未獲付款,依現行法院實務看法,其於行使追索權時,是否得對乙或丙向法院聲請本票裁 定後強制執行? (A)對乙、丙皆得聲請本票裁定 (B)僅得對乙聲請本票裁定 (C)僅得對丙聲請本票裁定 (D)對乙、丙皆不得聲請本票裁定
#686808
34 甲簽發見票後 3 個月半付款、面額 10 萬元之記名匯票一張交付受款人乙,發票日為民國 102 年 2 月 5 日,乙空白背書交付丙,丙空白背書交付丁,丁於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向付款人 X 提示承兌,X 承兌但未記載承兌日期,丁亦未作成拒絕證書證明承兌日期。試問到期日為何? (A)民國 102 年 5 月 20 日 (B)民國 102 年 6 月 16 日 (C)民國 102 年 9 月 16 日 (D)民國 102 年 11 月 20 日代號:4301 頁次:12-7
#686809
35 甲簽發一張匯票,以乙為受款人,面額 50 萬元,以償還甲所欠乙之貸款 50 萬元,乙以背書方式轉 讓給丙,丙再背書轉讓給丁,丁向付款人提示承兌遭拒,乃向甲行使票據權利,甲乃以受款人乙對 其所負已到期之債務 30 萬元為抵銷,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甲可以依民法之規定為抵銷之主張 (B)甲可以依票據法之規定為抵銷之主張 (C)甲不可以其對乙之債權對丁主張抵銷 (D)甲可以在得到對乙之勝訴判決後對丁主張抵銷
#686810
36 X 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該公司總經理甲本身持有 X 公司股數為 100 萬股,甲之妻乙持有 X 公司股 數為 10 萬股。由於近來公司股價低迷,X 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擬自集中 交易市場買回自家公司股票 1000 萬股,買回價格區間為每股 40 元至 60 元。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X 公司買回之股份最遲應於買回之日起 3 年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B)總經理甲及其妻乙於 X 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期間內均不得賣出其持股 (C) X 公司買回之股份在未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前,仍得享有股東權利 (D) X 公司董事會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但若因故未買回股份時,則可不必 向股東會報告
#686811
37 公司法第 170 條第 2 項但書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公司得延期召開股東常會,若 該公司為股票上市交易之公開發行公司,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以下所述何者正確? (A)上市公司不得經公司法主管機關及證券主管機關之核准而延期召開股東常會,但上櫃公司得經證 券主管機關之核准而延期召開股東常會 (B)不僅上市櫃公司之股東常會不得延期召開,包括所有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因均受證券交易法 之規範效力所及,故亦不得經公司法主管機關之核准而延期召開股東常會 (C)上市櫃公司之股東常會雖不得經公司法之主管機關核准而為股東常會之延期召開,但若一併取得 證券主管機關之核准者,則得延期召開其股東常會 (D)證券交易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股票上市公司之股東常會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 6 個月內召開,並已 明文規定不適用公司法第 170 條第 2 項但書之規定,故不得經公司法主管機關之核准而延期召開
#68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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