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某大型電子製造服務(EMS)代工廠進行碳盤查後發現,其 Scope 3 溫室氣體排放 量高達 9,000,000tCO₂e,占全廠總排放量的 95%。該廠同時承接兩大科技巨頭的代 工訂單,客戶對供應鏈提出的 2030 年減碳時程與稽核規範如下:
*Apple:要求供應商配合其"Apple 2030"戰略,於 2030 年實現產品全生命週期的 「淨零排放」,並著重於 Scope 3 實體價值鏈的絕對大幅減排。
*Microsoft:嚴格要求供應鏈於 2030 年前協助其達成「負碳」目標,必須引入碳 移除技術,且拒絕接受全廠區大鍋炒式的平均數據。 面對此「多客戶減碳強度差異與核算範疇衝突」的商業情境,依據國際主流溫室 氣體核算指引與供應鏈碳會計分攤邏輯,關於該代工廠最佳因應策略,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為了高效滿足 Microsoft 的 2030 年負碳合約,代工廠可將廠區內統一採購之高 品質「移除型碳權」,依據兩大客戶的「營收貢獻比例」進行等比例分攤,使該筆 減碳效益亦同步呈現於 Apple 的供應鏈報告中,創造雙贏;
(B)代工廠應採取「物理分配法」,依據各客戶產品線的實際原物料與能耗數據計 算「產品碳足跡」;針對 Microsoft 的負碳要求,須在其專屬產品線或透過指定專 案採購「碳移除」成果進行宣告,嚴禁與 Apple 的淨零額度重複計算;
(C)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於近期針對 Scope 3 修訂之彈性架 構,代工廠若確認 2030 年前無法讓整體 Scope 3 達到負碳,可直接向 SBTi 申請 「Scope 3 豁免權」,只要 Scope 1 與 Scope 2 達到淨零,即可視為自動滿足 Apple 與 Microsoft 的供應鏈減碳要求;
(D)面對客戶間淨零與負碳的定義衝突,代工廠最佳策略是依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 書的自願性混合原則,將全廠區的價值鏈排放與碳匯進行實體總量池化,並以 「市場基礎法(Market-based method)」向所有客戶宣告相同的「綜合碳足跡削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