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汽車運輸業所屬逾 65 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前 1 年內未受吊扣駕 駛執照處分且依規定體格檢查合格者,經檢附通過汽車駕駛人認 知功能測驗文件,駕駛執照可延長效期至年滿(A)67 歲(B)68 歲(C)69 歲(D)70 歲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