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監察院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委託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擬參選人之政治獻金申報事項。擬參選人如不
服該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之處分,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
(A)基於管轄權限層級劃分,應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起訴願
(B)題示辦理事項屬權限委託,應向監察院提起訴願
(C)題示辦理事項屬委辦事項,應向該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D)選舉委員會為獨立機關,對其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應不經訴願,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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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529), C(210), D(83), E(0) #3139614
統計: A(179), B(529), C(210), D(83), E(0) #3139614
詳解 (共 7 筆)
#6127042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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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6672
有哪位高手知道這題為什麼不是委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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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404
依據《訴願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但若是「不相隸屬」之機關間的權限委託(即本題的情形),依同法第8條規定:「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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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受理政治獻金申報及許可的法定主管機關為監察院。監察院將部分申報事項委託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屬於無隸屬關係機關間的「權限委託」。因此,直轄市選舉委員會在受託權限範圍內所作成的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監察院)的處分,擬參選人不服時,依法應向原委託機關即監察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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