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各機關依其職權或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分別下達或發布,並應即送下列何機關?
(A)立法院
(B)司法院
(C)總統
(D)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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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0), B(42), C(41), D(14), E(0) #3024716
統計: A(960), B(42), C(41), D(14), E(0) #3024716
詳解 (共 2 筆)
#7432185
根據中華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7 條之明文規定: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這項規定屬於行政法上的「送請立法院審查/查照」機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落實權力分立原則,讓負責立法權的立法院能夠監督行政機關所訂定的行政命令(包含職權命令與法規命令),避免行政權流於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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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 (b) 司法院: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憲法法庭法規範審查。行政機關訂定命令後,並不需要立即送交司法院備查。
- ❌ (c) 總統:總統負責公布的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條約或發布緊急命令,行政機關日常依職權或授權訂定的「行政命令」不需送交總統。
- ❌ (d) 監察院:監察院行使的是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監督公務員是否違法失職,與行政命令發布後的法定送審程序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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