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健康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於訂約二年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B) 由第三人訂立之健康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C) 被保險人墮胎所致疾病、失能、流產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D) 保險契約訂立前,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保險人對是項疾病,不負給付保 險金額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