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請求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按個案請求機關以書面向有管轄權之警察分局提出請求,依據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原則規定,應於開始協助幾日前提出?
(A)60日
(B)30日
(C)10日
(D)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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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7), C(3), D(5), E(0) #3923828

詳解 (共 3 筆)

#7401689
依據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執行原則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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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691
依據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執行原則第四點:請求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請求機關應於開始協助六日,按個案以書面向有管轄權之警察分局或相當層級之警察機關提出請求;請求協助內容 跨越二個以上警察機關轄區者,得向其共同上級警察機關提出請求。但因 情況急迫,未立即獲得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可能造成公安秩序或人員生命、 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危害者,請求機關得先以電話、傳真或口頭等方式提 出請求,並於協助後三日內補送請求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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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1694
依據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執行原則第四點:請求警察機關提供職務協助,請求機關應於開始協助六日,按個案以書面向有管轄權之警察分局或相當層級之警察機關提出請求;請求協助內容 跨越二個以上警察機關轄區者,得向其共同上級警察機關提出請求。但因 情況急迫,未立即獲得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可能造成公安秩序或人員生命、 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危害者,請求機關得先以電話、傳真或口頭等方式提 出請求,並於協助後三日內補送請求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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