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據監獄行刑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且毋庸按其性別分別收容
(B)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
(C)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至滿二十二歲為止
(D)監獄行刑法所稱少年受刑人,指受法院裁判時未滿十八歲之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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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971), C(88), D(151), E(0) #3295453

詳解 (共 5 筆)

#61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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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5049
第 4 條  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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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5238
3 依據監獄行刑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且毋庸按x其性別分別收容 (B)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 (C)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滿二十二歲為x止 (D)監獄行刑法所稱少年受刑人,指受法院裁判時x未滿十八歲之受刑人

C=23
A=得
D=犯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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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6265

A) ❌ 錯誤
錯在哪裡: 後半句「毋庸按其性別分別收容」是錯的。
正確觀念: 無論在什麼矯正機關,「男女分監/分區收容」是絕對鐵律!《監獄行刑法》第 10 條第 4 項明確規定,少年矯正學校還是要按性別分別收容。
(B) ⭕ 正確
法條依據: 《監獄行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
大白話: 關在少年矯正學校的少年,如果滿了 18 歲,原則上要移到一般監獄。但如果他的殘餘刑期「不到 3 個月」,為了避免他一直換環境影響教化,法律寬容規定**「得繼續收容」**在少年矯正學校把剩下的刑期服完。
(C) ❌ 錯誤
錯在哪裡: 「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這句的主體與條件不對。
正確觀念: 根據同條第 3 項,可以因為教育需要一路讀到 23 歲(未滿 23 歲)的對象,是指**「未滿十八歲」就已經在少年矯正學校就讀,而「刑期在三年以上」**的人。不是一滿 18 歲才隨便因為教育需要送過去。
(D) ❌ 錯誤
錯在哪裡: 關鍵時間點不是「受法院裁判時」,而是**「執行時」**。
正確觀念: 《監獄行刑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所謂少年受刑人,是指**「處徒刑之執行時」未滿十八歲者**。這在國考是超常考的細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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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1939

根據《監獄行刑法》及相關法規,以下是對各選項的詳細分析:

  • (A) 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且毋庸按其性別分別收容:
    • 此敘述錯誤。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並且應按其性別分別收容,以保障少年受刑人的權益。
  • (B) 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
    • 此敘述正確。依據《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
  • (C) 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至滿二十二歲為止:
    • 此敘述錯誤。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滿18歲之受刑人可以因教育需求收容至22歲。
  • (D) 監獄行刑法所稱少年受刑人,指受法院裁判時未滿十八歲之受刑人:
    • 此敘述錯誤。監獄行刑法所稱少年受刑人,是指「犯罪行為時」未滿十八歲之受刑人。

因此,選項(B)的敘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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