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授信批覆書上針對國外遠期信用狀之融資期間為:最長不得超過 180 天;進口開狀申請書上註 明「對外即期、對內 180 天」 ,此條款代表?(A)180 天由本行融資給開狀申請人(B) 利息由開狀受益人負擔(C) 屬於賣方遠期 (Seller's U s- ance)(D) 利息由開狀申請人及受益人各自負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