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關於認知表示與意思表示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兩者皆有法律效果
(B)認知表示僅有事實上效果
(C)意思表示僅有事實上效果
(D)兩者皆無法律效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142), C(26), D(29), E(0) #3810653
統計: A(29), B(142), C(26), D(29), E(0) #3810653
詳解 (共 1 筆)
#7479513
這是一題關於行政法(或民法總則)中「認知表示」與「意思表示」區別的考題。
意思表示(法律行為的核心):
指表意人欲發生一定法律效果(權利之得、喪、變更)而將其內心意思表示於外部的行為。
例如:訂立契約、拋棄所有權等,皆會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認知表示(觀念通知):
指行為人將其對某項事實的認識、觀念或知識通知他人的行為(例如:觀念通知、拒絕通知、債權讓與通知等)。
它本身並非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規定其效果(通常僅發生事實上效果或特定法律效果,但其本質是針對「事實」的告知)。
因此,選項 (B) 敘述正確。
❌ 錯誤選項分析
* (A) 兩者皆有法律效果:不正確,認知表示本身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主要僅具事實上效果。
* (C) 意思表示僅有事實上效果:不正確,意思表示的核心即在於追求並發生「法律效果」。
* (D) 兩者皆無法律效果:不正確,意思表示當然會發生法律效果。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