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林」字的造字原則是_____。
(A)會意
(B)形聲
(C)轉注
(D)假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9), B(11), C(4), D(3), E(0) #2814236
統計: A(309), B(11), C(4), D(3), E(0) #2814236
詳解 (共 6 筆)
#6340685
可拆+無聲音關係判斷
1
0
#7371336
會意:合併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字(象形或指事),將它們的意思組合起來,形成一個新字的意思。
• 象形:描繪事物的形狀,如「日」、「月」、「魚」、「羊」。
• 指事:用抽象的符號來表示具體概念,如「上」、「下」、「本」、「末」。
• 形聲:由表示意義的「形符」與表示讀音的「聲符」組成,是漢字比例最高的造字法。
• 假借:語言中有某個詞,但沒有文字,而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
• 轉注:部首相同、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字,可以互相解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