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聯合貸款所徵提之擔保品,其抵押權人通常為下列何者?
(A)全體參貸銀行
(B)主辦銀行
(C)承作擔保授信之參貸銀行
(D)最大債權之參貸銀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0), B(1417), C(118), D(57), E(0) #1790646

詳解 (共 1 筆)

#7565233

 

  • 第一步:看清主辦行(Lead Bank / Agent Bank)的管家角色
    主辦銀行在聯貸案中不只是出錢,他最大的功能是擔任「全體參貸銀行的代理人」。為了效率,大家在合約裡說好:「所有擔保品設定,統一登記在管家(主辦行)的名下,由他統一保管與管理。」

  • 第二步:法律保障如何不漏接?
    你可能會擔心,那登記在主辦行名下,其他銀行不就沒保障了?別擔心!這在「聯貸合約(Syndication Agreement)」內部條文裡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主辦行是「為全體參貸銀行之利益」而持有該抵押權,將來處分擔保品的錢,主辦行只是代收,最終還是要按比例分給大家。

  • 第三步:應試必殺技
    研訓院這題的標準官方答案就是 (B) 主辦銀行。在考場上,只要看到「抵押權人通常登記為誰」,請克制住選「全體」的法律衝動,直接選負責出面代辦的「主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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