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汽車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 行駛時,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待援期間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 並在故障車輛後方多少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A)50 至 100(B)100 至 150(C)150 至 200(D)200 至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