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執業證照之經紀人公司, 於其股權或資本總額移轉累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於當次股權交割日或出資額轉讓日之次日起多少時間內依規定完成調整資本額?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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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98), C(176), D(29), E(0) #3251243

詳解 (共 4 筆)

#6132235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 16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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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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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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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5046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執業證照之經紀人公司,於其股權或資本總額移轉累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於當次股權交割日或出資額轉讓日之次日起六個月內依前項規定完成調整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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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六個月:此為法定的正確調整期限。當公司經營權或股權結構發生達 50% 以上的大幅變動時,法規給予 6 個月的緩衝期,要求其補齊修正後提高的最低實收資本額門檻(如保險經紀業務提高至新臺幣二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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