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外幣有價證券,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外幣有價證券,係依國家風險相關規定辦理,不需計入「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 定」之限額內
(B)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不得投資股票
(C)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不得辦理直接投資及不動產投資業務
(D)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有價證券,應與其所屬銀行投資有價證券金額合計,不得超過主管機關對其總行所規定之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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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8), B(47), C(31), D(23), E(0) #28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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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暨「國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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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以投資「有價證券」卻被嚴格禁止投資「股票」與「不動產」,核心關鍵在於資產的流動性(變現能力)風險承受度

在銀行法規的語境中,「有價證券」是一個大分類,但 OBU 獲准投資的項目是被嚴格限縮的。以下為您拆解其背後的邏輯:

為什麼「有價證券」可以?(這裡主要指債券

  • 高流動性與收益穩定: OBU 允許投資的「有價證券」,實務上絕大多數是指固定收益商品(例如各國政府公債、高信評的金融債或大企業公司債)。

  • 資金停泊需求: 銀行吸收了大量外幣存款後,在尚未放款出去前,必須將閒置資金停泊在安全的地方生息。高評級的債券不僅能提供穩定利息,且在國際市場上交易熱絡,隨時可以變現以應付客戶突發的提款需求,因此是法規允許的安全投資。

為什麼「股票」不行? (對應選項B)

  • 價格波動與保本衝突: 股票屬於高風險的權益型資產,沒有固定利息,且價格可能隨時暴跌。銀行的營運資金(包含 OBU)主要來自大眾與企業的存款,具備「必須保本且隨時準備償還」的義務。如果允許 OBU 拿存款去投資高波動的股票,等同於將存款人的錢暴露在極大的市場風險中,一旦股災即可能導致銀行資本枯竭。

為什麼「不動產」與「直接投資」不行? (對應選項C)

  • 流動性極差(變現困難): 不動產(土地、房屋)以及直接投資(入股實體企業成為大股東)最大的致命傷是「無法快速變現」。如果銀行遭遇突發性的擠兌或大額資金調度,這些資產無法在幾天內賣掉換成現金,會直接導致銀行因「流動性枯竭」而周轉不靈甚至倒閉。

  • 偏離特許業務本質: OBU 的設立特許目的是作為「境外資金的調度與融通中心」,賺取利差與手續費。法規禁止銀行將寶貴的流動資金鎖死在炒作房地產或經營非金融的實體產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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