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信託業執行信託業務時,如因違法行為導致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有損害,信託業者應負賠償責任,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託人須對該損害負有舉證責任
(B)委託人及受益人須對該損害負有舉證責任
(C)信託業業務人員須對該損害負有舉證責任
(D)信託業督導及管理人員須對該損害負有舉證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8), B(1101), C(67), D(203), E(0) #3429994

詳解 (共 3 筆)

#6479856
題目分析 本題主要考察信託業在執行業務時...
(共 54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6416195
  • 根據《信託業法》第35條,信託業若違法或可歸責於其行為,致使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損,應負賠償責任。

  • 但損害賠償之舉證責任,仍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

ㅤㅤ
  1. 信託業違反法令或信託契約,或因其他可歸責於信託業之事由,致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有損害者,其應負責之董事及主管人員應與信託業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
  2. 前項連帶責任,自各應負責之董事及主管人員卸職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該項請求權而消滅。
5
0
#7580953

(A)受託人須對該損害負有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依信託相關法規與實務見解,信託業者(受託人)屬專業經營特許機構,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當信託業務因違法行為導致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有損害時,受託人(信託業者)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已盡注意義務且無可歸責事由,以保護委託人與受益人之權益。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97100
未解鎖
第 33 題 題目重點:損害賠償的「舉...
(共 1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