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自律規範的要求,非提存保證給付責任準備金之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須揭露下列哪一事項?
(A) 各問項配分
(B) 投資標的之風險報酬等級
(C) 計算總分或不同問項之加權方式
(D) 總分對應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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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512), C(10), D(82), E(0) #3355928

詳解 (共 3 筆)

#6347635
不得揭露:「各問項配分」、「計算總分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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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7843
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自律規範第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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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829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B) 投資標的之風險報酬等級 

觀念解析與法規拆解

依據《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自律規範》第 11 條之 1 規定,為了避免業務員或保戶透過「倒推分數」的方式來刻意製造出不真實的風險屬性(例如:為了買高風險商品而故意湊高分),主管機關對問卷的揭露有非常嚴格的「三不准」「一必須」限制:

  • 不可揭露事項(選項 A、C、D):

    法規明文規定,各保險公司不得在問卷中揭露:

    1. 「各問項配分」選項 A)

    2. 「計算總分或不同問項之加權方式」選項 C)

    3. 「總分對應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標準」選項 D)

      (同時,保險公司亦不得對銷售通路或招攬人員透露上述評分細節,以防範指導作答。)

  • 必須揭露事項(選項 B):

    問卷中必須清楚揭露不同風險屬性(如: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所「合適之投資標的風險報酬等級(如 RR1~RR5)」及其含意。這樣才能讓要保人清楚了解自己做完測驗後,依法能選擇哪些對應風險的投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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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50422
未解鎖
各會員不得於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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