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下列關於我國保險法「保險代位」之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B)保險人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C)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該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
(D)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該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且損失係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保險人有代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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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 C(4), D(11), E(0) #345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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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7220
1. 題目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對於我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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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3300
  • (D) 錯誤:根據《保險法》第 53 條第 2 項但書,只有在損失是由家屬或受僱人之「故意」所致時,保險人方有代位請求權。法律規定並不包含「重大過失」,因此選項 (D) 提到「故意或重大過失」是錯誤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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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7219
### 題目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我國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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