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何者並非法國總統和總理共享的權限?
(A)覆議權
(B)制定行政命令
(C)外交指揮
(D)執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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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89), C(392), D(300), E(0) #1521819
統計: A(156), B(89), C(392), D(300), E(0) #1521819
詳解 (共 7 筆)
#1635579
總統跟總理都算行政
那D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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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226
核心觀念解析:為什麼「執行法律」是總理專屬?
根據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的規定,雖然總統是國家元首,但總理才是「政府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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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的專屬核心權限: 憲法明文規定「總理領導政府之行動,並負責國防與確保法律之執行」。也就是說,將國會通過的法律付諸實行、指揮整個行政官僚體系去「幹活」的最高首長,是總理而非總統。總統並不能直接干涉日常法律的執行。
(A) 覆議權:共享 雖然名義上由總統向國會提出覆議要求,但依據憲法規定,總統的這項權力需要總理的「副署」(Countersign)才能生效,因此屬於兩者共享(互相制衡)的權限。
(B) 制定行政命令:共享 在法國,總統可以主持部長會議並簽署條例(Ordinances)與法令;而總理則擁有一般的「行政命令制定權」(Decrees)。兩者在各自的範疇內都能發布行政命令。
(C) 外交指揮:共享(國防外交雙首長制) 這也是大家最容易誤選的選項。雖然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三軍統帥,但總理同樣「負責國防並掌握武裝力量」。在「左右共治(總統與總理不同黨派)」時期,外交與國防政策通常由總統與總理共同協商、分享權力,總理並非完全不能插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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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2142
總理為什麼有權可以指揮外交,不是都說國防外交歸總統,內政歸總理嗎?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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