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甲婚後與乙之姪女丙發生外遇,乙忿而與甲離婚,甲於離婚後與丙結婚,甲丙婚 姻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2), B(233), C(9), D(4), E(0) #3289017

詳解 (共 6 筆)

#6360012
甲男與丙女本為三親等旁系姻親且輩分不相同...
(共 1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0
#6185373
971前段: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   ...
(共 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2
#6355191
民法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ㅤㅤ
姪女旁系血親,不受第 983 條第 2 項之限制。
13
4
#6216227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甲婚後與乙之姪女丙發...
(共 3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5
#6595488
姪女是前婚的 旁系血親三等
離婚後只限制不能跟前婚的 直系姻親結婚
ㅤㅤ
4
0
#7446494
重組家庭的子女沒有任何親屬關係!!!

姻親關係因婚姻關係消滅而隨同消滅後,姻親禁婚效力仍存在,但限於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與姻親,不論任何關係變動,一律禁婚
在不終止收養的前提下,除了兄弟姊妹,與其他同輩的旁系血親可結婚。
旁系姻親輩分相同,一律可結婚,而輩分不同,只在五親等內受近婚限制(不準打你媳婦兒姐妹的主意,也不準打你舅媽的姐妹的主意)。

除了直系以外,禁婚關係都可依終止收養或婚姻關係消滅而解除。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31012
未解鎖
民法 第971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
(共 14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