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逕行舉發汽車超速行駛時,其:(A)違規時間相隔4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B)違規時間相隔5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C)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之。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