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計畫書中,須進行產品描述及貯運方式,下列何者不屬於產品特性?
(A)即食性
(B)水活性
(C)pH 值
(D)包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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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1), C(8), D(116), E(0) #3822069
統計: A(45), B(11), C(8), D(116), E(0) #3822069
詳解 (共 3 筆)
#7414951
根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計畫書的標準格式與填寫指引,在產品描述表的設計中,「產品特性」與「包裝方式」是兩個完全獨立且並列的欄位,其分類學理邏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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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特性(內在理化與生物學性質):
- 指的是食品本體內在的物理、化學或生物學性質,這些性質直接影響、甚至決定了有害病原菌(如肉毒桿菌、李斯特菌等)在產品中的生長、繁殖與毒素控制。
- (A) 即食性:屬於產品重要的生物學特性,決定了該食品在微生物衛生標準上的管制風險(即食與非即食食品的危害分析與控制完全不同)。
- (B) 水活性(Aw):屬於產品關鍵的物理特性,直接決定了微生物可利用之自由水分的多寡,是設定管制界限的基礎。
- (C) pH 值:屬於產品關鍵的化學特性,是劃分高低酸性食品與評估病原菌生長之關鍵指標。
- 防腐成分:如產品中添加之防腐成分等。
- 因此,選項 (A)、(B)、(C) 均屬於「產品特性」欄位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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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包裝方式(外在條件):
- 指的是產品的外在包裝條件與物理容器型態(例如:真空包裝、充氮包裝、玻璃瓶裝、塑膠袋裝或鐵罐裝等)。
- 在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公告之 HACCP 計畫書標準範本中,「包裝方式」是與「產品特性」完全並列、互相獨立的另外一個填寫欄位,雖然同屬於產品描述表的一部份,但它不歸類在「產品特性」子項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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