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今年5月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第347條,意圖勒贖而擄人,但未致人於死的犯罪行為可判處死刑規定;修正後,除非致人於死,否則僅可處以無期或有期徒刑。請問:此次修正係因現行法條有違下列何種法律原則?(A) 平等原則(B) 比例原則(C) 罪刑法定原則(D) 無罪推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