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依據《教師法》,下列有關我國教師權利、義務之規定,何者正確?
(A)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進修等,既是教師權利,也是教師義務
(B)教師擁有自行決定是否擔任導師之權利
(C)教師在自由心證下,得視情況透露學生個人或其家庭之資料
(D)教師不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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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53), B(114), C(84), D(127), E(0) #195422
統計: A(5353), B(114), C(84), D(127), E(0) #195422
詳解 (共 3 筆)
#7473421
答案是 (A) 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進修等,既是教師權利,也是教師義務。
教師法規解析
依據中華民國《教師法》規定,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有明確的法律界定:
- ⭕ (A) 正確:依《教師法》規定,「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同時列在教師的權利與義務章節中(應主動積極進修研究與其教學有關之知能),屬於雙重屬性。
- ❌ (B) 錯誤:教師依《教師法》義務,有依聘約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義務,並非擁有自行決定是否擔任的絕對權利。
- ❌ (C) 錯誤:教師負有「對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予以保密」的義務,非經法律允許或正當理由,不得任意透露,更沒有自由心證外洩的裁量權。
- ❌ (D) 錯誤:教師擁有「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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