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甲有土地一筆經徵收作為學校預定地,惟因少子化該學校遲未設立,甲遂依法請求買回被徵收土地。 該管直轄市地政機關經查明合於依照徵收價額收回其土地之要件,並層報原核准徵收機關。但原核准徵收機關作成否准之決定,而函覆該管直轄市地政機關通知甲時,依司法實務見解,何者為原處分機關?
(A)應以直轄市政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需地機關
(B)應以原核准徵收機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本於法定職權作成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之情形
(C)應以直轄市地政機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徵收機關
(D)應以直轄市地政機關為處分機關,因係由其函覆甲請求買回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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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7), C(2), D(2), E(0) #39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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