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國內郵簡夾寄任何附件時,應劃去「郵簡」字樣,改按下列何者寄遞?
(A)印刷物
(B)小包
(C)信函
(D)包裹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7), B(58), C(1184), D(22), E(0) #3822470

詳解 (共 2 筆)

#7300567

第十九條

郵簡
夾寄
任何附件時,依
下列方式處理:

一、
國內
郵簡,
應劃去
「郵簡」字樣,
改按
信函
寄遞。
ㅤㅤ
ㅤㅤ
二、
國際
航空郵簡,
經退還
寄件人
補足
航空
信函
資費者,
得劃去
「航空郵簡」字樣
及其同義之
國際郵務通用文字,
改按
航空
信函寄遞;

無法退還者,
劃去「航空郵簡」字樣
及其同義之
國際郵務通用文字,
改按
水陸郵路寄遞。
無法
按水路郵路寄遞者,
改按
欠資信函
寄遞。
12
0
#7370929
(C) 信函:根據中華郵政郵件處理規則第八條規定(原郵務營業規章相關條文現編於此處),國內郵簡在構造上是不允許裝入任何物品的。一旦在裡面夾寄任何附件,該郵件便不符合「郵簡」的法定定義,此時必須劃去「郵簡」字樣,並改按「信函」的費率與標準寄遞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15633
未解鎖
5.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國內郵簡夾...
(共 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