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針對直轄市政府所辦理自治事項之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得自為立法並執行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
(B)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有違憲法或法律規定時,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法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若有違背憲法或法律之疑義時,於司法院解釋前,中央主管機關得先予 以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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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20), C(25), D(122), E(0) #3944599
統計: A(7), B(20), C(25), D(122), E(0) #3944599
詳解 (共 4 筆)
#7424098
選項 A:✅ 正確
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得自為立法並執行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
這正是地方自治的核心精神。
自治事項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 自行制定自治法規
- 自行執行
- 自負政策規劃及行政責任
因此A正確。
選項 B:✅ 正確
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有違憲法或法律規定時,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
地方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中央仍得依法監督。
所以違法時中央仍可:
- 撤銷
- 變更
- 廢止
- 停止執行
因此B正確。
選項 C:✅ 正確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法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
- 直轄市 → 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處理
- 縣(市) → 中央主管機關即可處理
所以C完全符合規定。
選項 D:❌ 錯誤(答案)
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若有違背憲法或法律之疑義時,於司法院解釋前,中央主管機關得先予以撤銷之。
這正是本題陷阱。
《地方制度法》第75條規定:
如果只是**「有違憲法、法律之疑義」**(不是已經確定違法),
中央不能先撤銷。
應:
報請司法院解釋(現在依憲法訴訟制度,由憲法法庭作成判決)。
必須等憲法法庭確認確有違憲、違法後,才能進一步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
也就是:
- 已確定違法 → 可以撤銷。
- 只有疑義 → 先聲請憲法法庭,不可先撤銷。
因此D錯誤。
一個很好記的口訣
「違法就撤,疑義先釋。」
也就是:
- 違法(已確定) → 可以撤銷、變更、廢止、停止執行。
- 有疑義(未確定) → 先請憲法法庭判斷,不可以先撤銷。
本題重點整理
| 情形 | 中央可否立即撤銷? |
|---|---|
| 已違反憲法、法律 | ✅ 可以 |
| 只是有違憲、違法疑義 | ❌ 不可以,應先聲請憲法法庭確認 |
因此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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