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公司因合併致銀行對其授信額度總額超逾主管機關規定限額者,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資金需求符合產業發展必要出具意見並經銀行依授信風險評估核貸後,自合併基準日起算幾年內,原則上銀行得以原授信總額度為其授信限額?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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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9), B(688), C(1174), D(97), E(0) #2817320

詳解 (共 4 筆)

#5287710
公司因合併、收購或分割致銀行對其授信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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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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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1382
如果公司因合併而導致授信額度超限,只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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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6053

企業因合併導致對銀行的授信額度超過法定上限時,在符合產業發展必要並通過評估核貸的前提下,自合併基準日起算最長可有幾年的緩衝期,維持以原授信總額度作為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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