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在我國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中,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可以爭取哪些權利? (甲)特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該校家長會 (乙)參與擬定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丙)對其子女的教育權利擁有申訴權 (丁)特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該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正確選項為:
(A)甲乙丙
(B)甲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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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6), B(30), C(250), D(1852), E(0) #2307789

詳解 (共 4 筆)

#396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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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5568
依據112年特教法!! (甲)特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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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6887
深深覺得題目不ok,以往考法規強調要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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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3710

(甲)特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該校家長會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乙)參與擬定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丙)對其子女的教育權利擁有申訴權

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應提供申訴服務。
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時,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應提供申訴服務。
前二項申訴服務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丁)特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該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得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代表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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