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單據經由押匯銀行提示後遭開狀銀行拒付時,開狀銀行對該單據之處理方式為何?
(A)留候提示人指示或退還提示人
(B)逕自退還受益人
(C)逕交付進口商
(D)彌封後送入檔案室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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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72), B(297), C(213), D(132), E(0) #3102343

詳解 (共 2 筆)

#6042103
單據經由押匯銀行提示遭開狀銀行拒付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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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624

? 核心口訣:「冤有頭債有主,包裹誰寄來的,就問誰怎麼辦!」

假設你今天是國外的開狀銀行,今天收到台灣某家銀行(押匯銀行/提示人)DHL 寄來的一大包出口單據。你審核之後發現瑕疵太多,決定**「拒付(不給錢)」**。
​既然不給錢,那這包別人寄來的單據該怎麼辦?

​(A) 正確邏輯:誰寄給我的,我就找誰。
這包單據是「提示人(押匯銀行)」寄來的,你當然是發電文問他:「兄弟,這單據有錯我不付錢喔!這包文件你是要我先幫你放在抽屜等通知(留候提示人指示),還是我直接 DHL 原車退回給你(退還提示人)?」這就是最標準的銀行間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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