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有關嬰兒學步車(螃蟹車)使用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學步車的使用有助於骨骼之發展,愈早使用愈好
(B)學步車的使用有助於體覺的發展,愈早使用愈好
(C)當嬰兒有頭部控制時就可使用,有助於他對環境的探索
(D)當嬰兒有獨坐能力之後,可短暫使用,但須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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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1), C(26), D(162), E(0) #1118863
統計: A(2), B(11), C(26), D(162), E(0) #1118863
詳解 (共 1 筆)
#7396641
(A)過早使用螃蟹車,嬰兒的下肢骨骼與肌肉尚未發育成熟,無法承受體重,容易導致 O 型腿、X 型腿或足部變形(如墊腳尖造成的異常步態)。
(B) 錯誤:嬰兒坐在車子裡時,雙眼被車身和桌面擋住,看不到自己的雙腳如何移動,這會減少視覺與下肢本體感覺(proprioception)的連結,對粗大動作發展與平衡能力的建立沒有實質幫助。
嬰兒具備獨坐能力(通常在 6~8 個月大左右),代表其軀幹已有初步的抗重力控制能力。此時若照顧者有需求,在極短時間且有人密切看顧的狀況下,可作為暫時安置的工具,但絕非用於「訓練走路」,且必須嚴防翻車或滑落階梯等安全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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