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A 國人甲在 B 國擁有一處莊園,與乙在 C 國簽訂受讓該莊園之書面契約,並約定該契約以 D 國法為 準據法,然而該契約未經公證。A 國、B 國以及 C 國均未規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應經公證,而 D 國法 律則規定不動產買賣契約經公證方能生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契約有效,係因買賣不動產之法律行為方式可依行為地 C 國法
(B)該契約有效,係因買賣不動產之法律行為方式可依物之所在地 B 國法
(C)該契約無效,係因買賣不動產之法律行為方式應依該契約之準據法 D 國法
(D)該契約無效,係因買賣不動產之法律行為方式應符合行為地 C 國法與該契約之準據法 D 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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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 B(53), C(94), D(28), E(0) #3505901
統計: A(98), B(53), C(94), D(28), E(0) #3505901
詳解 (共 2 筆)
#7406622
1.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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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行為方式: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6 條規定,法律行為之方式,原則上依該行為所應適用之法律(即準據法),但依行為地法所定之方式者,亦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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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行為方式之特別規定: 依同法第 39 條規定:「物權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該物權所應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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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關於物權的變動,依同法第 38 條,原則上依「物之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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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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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契約 vs. 物權行為: 本案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涉及債權契約的簽訂,而非直接進行物權變動(物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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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據法選擇: 當事人約定以 D 國法為該契約之準據法,依「契約自由原則」,該契約(債權契約)之效力與方式原則上均應受 D 國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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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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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第 16 條,該契約的方式若符合「準據法(D 國法)」或「行為地法(C 國法)」其中之一,即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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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中 D 國法規定須經公證,而 C 國法無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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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契約在 C 國簽訂(行為地法),且 C 國不要求公證,依「行為地法」該契約應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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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選項分析
(A) 正確。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6 條,法律行為方式依行為地法(C 國法)亦為有效。因此,雖然契約未依準據法(D 國法)之規定進行公證,但因符合行為地法之規定,該契約在方式上是有效的。
(B)、(C)、(D) 皆未正確適用法律行為方式的選擇性連結因素(行為地法或準據法均可)。
故正確答案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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