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銀行對下列何者,不得辦理除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以外之無擔保授信?
(A)非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
(B)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之法人
(C)銀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一之企業
(D)銀行負責人與利害關係者合計持有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之企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132), C(41), D(224), E(0) #3429678
統計: A(31), B(132), C(41), D(224), E(0) #3429678
詳解 (共 2 筆)
#7464355
依《銀行法》第32條,銀行不得對下列對象辦理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除外:
- 銀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 3%以上的企業
- 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
- 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職員有利害關係者
其中「主要股東」是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者。因此法人持股剛好1%,已符合主要股東身分,選(B)。
選項解析
(A) 錯誤
配偶必須是「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職員」的配偶,才屬利害關係人。非辦理授信職員的配偶不在此範圍。
(B) 正確
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就是主要股東;「以上」包含剛好1%。
(C) 錯誤
銀行持有某企業的門檻是該企業實收資本總額 3%以上,1%尚未達標。
(D) 錯誤
銀行負責人及其利害關係人單獨或合計持有企業股份或資本,須**超過10%**才屬法定利害關係企業;5%尚未達標。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