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3. 彰化地方法院因分割共有物事件囑託彰化地政事務所派員實地勘測,經該所派員會同後,法官指示系爭土地上3棟建築物需測量 其位置並計算面積,經測量後,第1棟建築物面積為212㎡、第2棟建築物面積為145㎡、第3棟建築物面積為78㎡,則本案應收取 鑑測作業費新臺幣若干元?
(A)1萬5,000元
(B)2萬1,000元
(C)2萬2,000元
(D)6,400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