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築師依建築法規定辦理建築物有關公共安全之構造及設備檢查,簽證內容不實者,應處多少新臺幣 罰鍰?
(A)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B)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C) 50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
(D) 10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86), C(22), D(2), E(0) #3674673

詳解 (共 2 筆)

#7119319
【建築法 #91-1】 有左列情形...
(共 2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495412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師、專業技師、專業機構或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檢查員或實施機械遊樂設施安全檢查人員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辦理第七十七條第三項之檢查簽證內容不實者。
二、允許他人假借其名義辦理第七十七條第三項檢查簽證業務或假借他人名義辦理該檢查簽證業務者。
三、違反第七十七條之四第六項第一款或第七十七條之四第八項第一款規定,將登記證或檢查員證提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之登記證或檢查員證執業者。
四、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安全檢查報告內容不實者。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933416
未解鎖
建築法 第 77條 3.供公眾使用之建築...
(共 2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私人筆記#8535147
未解鎖
【建築法 #91-1】   有左列情形...
(共 3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