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之一方出家為僧或為尼者,其婚姻關係:
(A)當然消滅
(B)得撤銷
(C)繼續存在
(D)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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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322), C(1713), D(4), E(0) #149787

詳解 (共 5 筆)

#473709
=_=  沒離婚的法定形式,婚姻當然繼續存在…出家什麼的又不具法律上效力,不履行同居義務又不是離婚…婚姻關係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滅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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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595
為什麼 夫妻沒履行同居義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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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500
請問婚姻關係有得撤銷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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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9543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的規定,婚姻關係的消滅只能透過配偶死亡法院宣告死亡,或是雙方離婚(兩願離婚、法院調解/和解離婚、判決離婚)。 
當夫妻一方在婚後選擇「出家為僧或為尼」時:
  • 中華民國法律採取政教分離原則,宗教上的身分變更在法律上並不直接影響身分法(民法)上的婚姻效力。
  • 出家不屬於民法規定的法定婚姻消滅、無效或得撤銷的事由。
  • 因此,在未依法律程序辦理離婚之前,雙方的法律婚姻關係仍會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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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其他選項不正確?
  • (a) 當然消滅:錯誤。除了配偶死亡以外,法律上沒有任何單方宗教行為能讓婚姻關係「自動」或「當然」消滅。
  • (b) 得撤銷:錯誤。婚姻的撤銷事由由民法明文限定(例如:未達法定年齡、被詐欺或脅迫、結婚時不能人道等),出家並不包含在內。
  • (c) 繼續存在:正確。
  • (d) 無效:錯誤。婚姻無效的事由(如:近親結婚、重婚、未具備結婚之法定形式要件等)必須是結婚當下就存在瑕疵。婚後才發生的出家行為,無法讓原本成立的婚姻變成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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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補充
雖然出家不會讓婚姻關係消滅,但出家通常伴隨著拒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事實。如果他方無法接受,可以依民法第 1052 條第 2 項「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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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7601
1052裁判離婚事由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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