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股票上市之甲股份有限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該公司擬任命內部稽核主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應經審計委員會多少比例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
(A)全體成員三分之一以上同意
(B)全體成員過半數同意
(C)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D)毋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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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21), C(84), D(17), E(0) #3550147
統計: A(9), B(21), C(84), D(17), E(0) #3550147
詳解 (共 2 筆)
#7477193
正確答案是 (C) 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解析與法條依據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第 1 項第 3 款及第 2 項規定:
發行人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過半數同意,法條用語為二分之一以上),並提董事會決議。
相關觀念釐清:
審計委員會決議門檻: 應經全體成員 二分之一以上(過半數) 同意。 若未獲審計委員會同意: 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證交法第 14 條之 5 第 2 項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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