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依據UCP600第32條,若信用狀規定,在所定各期間內辦理分期動支或裝運,而有任何一期未能按 期動支或裝運時,則該信用狀之後續使用規定為何?(A)該信用狀仍可繼續使用,且每次提示皆不視為瑕疵(B)信用狀對該期及其餘各期均中止使用(C)僅該期未裝運部分不能使用,其餘各期仍可使用(D)僅該期未裝運部分及接續之次一期不能使用,次二期以後各期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