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成立的重要條件,其目的不包括:
(A)維護損害補償原則
(B)維護最大誠信原則
(C)避免賭博行為發生
(D)減少道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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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142), C(30), D(16), E(0) #311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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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3128
答案是 (B)。 保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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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1502
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如財產或生命)因具有利害關係,而享有的經濟或精神利益。「最大誠信原則」本身與「保險利益」是並列的保險法兩大基本原則。最大誠信原則主要是規範契約當事人(如要保人、被保險人)在締約時,必須履行據實告知與誠實說明的義務,並不是由保險利益所衍生或維護的目的。 
❌ 為什麼其他選項是保險利益的目的?
  • (a) 維護損害補償原則:在財產保險中,保險利益有助於限制投保金額與理賠上限。保險人僅能就實際遭受的損失進行補償,避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而獲得超過實際利益的利益,這正是損害填補原則的核心意義。(c) 避免賭博行為發生:保險具備分散危險的射倖特性,如果不強制要求「保險利益」,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為不相干的人或物投保,保險就會演變成對不確定事件的押注,變成非法金錢遊戲與賭博行為 
  • (d) 減少道德危險:如果法律允許法律關係或感情無關的人彼此投保,極可能引發蓄意破壞財產、謀財害命等惡意詐領保險金的行為。強制規定保險利益,能確保要保人希望保險標的安全無虞,從而減少道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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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03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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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成立的重要前提,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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