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女年 17 歲,未婚,原與父母同住在臺中市。北上就讀某高級中學,與同學乙租屋 同住於新北市。甲在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允許時,所為下列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請 附理由詳加論述之。

⑴甲以其法定代理人所給之零用錢新臺幣(下同)6,000 元,向通信行丙購買手機一 台。(12 分)

詳解 (共 6 筆)

fox3108
fox3108
詳解 #2459402
2017/10/24
1.甲17歲,未婚、依民法§12、13,...
(共 20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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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魚
有魚
詳解 #3071825
2018/11/14

大小標練習,非常需要指教!

甲向通信行丙購買手機之效力:

(一)甲係限制行為能力人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13)

(二)契約行為效力有效(79、77)

       1.原則上依79所訂立之契約,效力未定。

       2.且手機非77但書--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3.惟依84該零用錢為法定代理人允許處分之財產,故甲有處分該財產之能力。

 綜上所述,甲丙之契約行為係屬有效。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詳解 #2690498
2018/03/25
(一)民法第12、13條-限制行為能力人...
(共 5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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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燕芬
楊燕芬
詳解 #2435083
2017/10/07
甲女未滿18 歲購買手機須父或 母之一同...
(共 4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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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夏-人事行政
千夏-人事行政
詳解 #4727358
2021/05/17
1.          按民法79條規定...
(共 39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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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s Tang
Mavis Tang
詳解 #2778183
2018/05/09
法律行為之效力 購買手機不符合法律效力, 須滿 18歲得行使該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