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乙、丙三人繼承丁之財產成立公同共有。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⑴甲以自己名義擅自與戊訂立公同共有財產中之房屋的買賣契約時,該買賣契約的 效力如何?(13 分)
詳解 (共 10 筆)
Tangerine Hsu
詳解 #2204601
(一)1.繼承人有數人時,遺產在分割前為各繼承人公同共有。
2.公同共有物的處分,應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對他共有人不生效力。
3.甲以自己名義擅自與戊訂立公同共有財產中之房屋買賣契約,該債權行為有效。但甲並未得到乙和丙同意,因此物權行為對乙丙不生效力。
K
詳解 #5714718
1.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行使權利,除法律另...
(共 1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陳玉蘭
詳解 #1736252
該契約效力及於甲乙丙全體
cx384714
詳解 #1750445
效力未定,須得公同共有人同意始生效力
Jyun-Siang Chen
詳解 #1803203
買賣契約有效。負擔行為不以行為人有處分權為必要。
我要考上
詳解 #1728241
買賣契約有效
甲未經公同共有人乙、丙同意 效力未定
Candy Lin
詳解 #2411047
甲以自己名義擅自與戊訂立公同共有財產中之房屋的買賣契約時,該買賣契約的 效力如何
임이혜
詳解 #2134924
需得乙丙同意
億
詳解 #2367384
111111111111
Applet
詳解 #3263204
有效。買賣契約為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