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題目一:
某市政府為辦理五百萬以上的工程、勞務與財物招標案,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在採購
部門內成立一個總人數十七人、並且常設的「採購評選委員會」,每位評選委員之聘期為一
年,該委員會專就該市政府辦理的各種採購案實施評選事宜。該市政府並且把這些無給職的
評選委員名單公布於網站上,供公眾隨時查閱。現有兩件採購案是辦理專業服務或特殊技術
的標案,已經有在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原則,故採取限制性招標並以最有利標方式決
標。請問
(ㄧ)本題所敘述之標案是否可以採用限制性招標?是否應該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辦 理評選與審查該標案?請說明理由。【10分】
詳解 (共 1 筆)
zoeyshih11
詳解 #3382223
(一)1.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
(共 33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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