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複保險是保險法重要觀念之一,請詳述下列問題:
(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對於人身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規定所採見 解為何?(10 分)
詳解 (共 4 筆)
kaxveeoo
詳解 #5500502
釋字576條 人身不適用複保險 人身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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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
詳解 #5110525
解釋字號 : 釋字第576號解釋公布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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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9834
詳解 #5252908
人身保險適用複保險,不受財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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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雞
詳解 #7378932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576號解釋,大法官明確認定人身保險並不適用複保險的規定。
核心見解與重點說明如下:
- 人身無價原則: 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了填補被保險人的財產上損害,且人的生命與身體無法以客觀的金錢來估價,因此不生如財產保險那樣「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以及「不當得利」的問題。
- 不受複保險限制: 既然人身保險無超額賠償與不當得利之虞,自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相關規定(如保險法第36條、第37條的通知義務與契約無效罰則)的限制。
- 變更舊有判例: 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過去曾將複保險規定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大法官認為該判例對人民的契約自由增加了法律所無的限制,宣告應不再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