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 803 號解釋及相關修法,內政部於 114 年 3 月 15 日 發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三)請從原住民族文化權及狩獵權保障之觀點,評析現行甲式、乙式獵槍管理制度是否符合 803 號解釋意旨。(10 分)

詳解 (共 1 筆)

Calaw Panay Sadipongan
Calaw Panay Sadipongan
詳解 #7478740
2026/08/14

四、(三)甲式、乙式獵槍管理制度與釋字803號之評析(10分)

【一、符合之處】

  1. 回應狩獵文化權:釋字803號確認,原住民狩獵活動是原住民族文化權的重要內涵,國家既允許合法狩獵,即有義務提供安全狩獵工具。(憲法法庭)

  2. 提高獵槍安全性:現行辦法第4條明定甲、乙式獵槍之槍管、槍長、單發、護弓及手動保險等規格,並透過安全標準降低膛炸、誤擊等風險。

  3. 建立安全檢測與訓練制度:乙式獵槍依第15、16條須經國防部安全檢測;第36條並建立安全使用訓練,包含傳統狩獵文化、法令、操作、保養及射擊,補足803號所指過去欠缺完整安全驗證及訓練機制之問題。(憲法法庭)

  4. 兼顧公共安全與文化權:第19條以下建立集中或個別保管、第34條定期檢查等制度,在保障狩獵文化的同時兼顧生命、身體及公共安全。

【二、仍有不足之處】

  1. 甲、乙式之規格限制仍應符合比例原則:國家固得為治安及安全目的管制槍枝,但不得因過度嚴格的規格要求,使合法狩獵在實務上難以實現。

  2. 民族自主性仍可強化:釋字803號指出,原住民族狩獵涉及文化及自主性,相關制度之形成應重視與原住民族之對等溝通、協商。現行制度雖由原民會參與規劃,仍可進一步強化部落參與及民族自主治理

  3. 安全與文化應雙向兼顧:不能僅以槍枝管制思維規範獵槍,而應考量各族傳統狩獵方式、部落需求及實際狩獵環境。

【三、結論】

整體而言,現行甲、乙式獵槍制度已透過安全規格、安全檢測、使用訓練及保管管理,具體回應釋字803號要求國家「保障原住民得安全從事合法狩獵活動」之憲法義務,因此大致符合解釋意旨。惟未來仍應在公共安全與狩獵文化權間取得比例衡平,並擴大原住民族及部落之實質參與及自主治理,始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文化權。

考場結論句:
「803號不是要求國家放任槍枝,而是要求國家在合理管制槍枝安全的同時,不能讓管制本身消滅原住民族合法狩獵文化。」 (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