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試依據「消防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二)在消防法相關罰則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條款為何?(1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6 筆)
依時間顯示最近 6 筆。
QAQ
申論題作答 #68527
76 分
76
總分
34分25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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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正文
消防法相關罰則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條款為下列三項: (一)第33條(毀損通訊...
AAAAA
申論題作答 #49318
97 分
97
總分
22分34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5
作答大綱
(一)消防法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如下:
正文
(一)消防法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如下: 1.毀損消防瞭望臺、警鐘臺、無線電塔臺...
bing
申論題作答 #33434
75 分
75
總分
12分41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5
正文
消防法為維護公共安全,針對惡意壞破壞消防設備,或未盡設備維護義務致發生嚴...
Wu Jayaliilá (Jayaliila')
申論題作答 #31456
92 分
92
總分
59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5
正文
二、以下為消防法相關罰則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條款: (一)毀損消防警示...
Wu Jayaliilá (Jayaliila')
申論題作答 #31169
94 分
94
總分
47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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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正文
二、以下為消防法相關罰則中,涉及刑事責任之處罰條款: (一)毀損消防警示...
bing
申論題作答 #23468
81 分
81
總分
1分27秒 總時間
1 人解鎖
2026.04
正文
在消防法中有涉及刑事罰則的如下: 消防法第33條 毀損 消防瞭望臺、閉路電視塔...
詳解 (共 10 筆)
黃瓊誼
詳解 #2724704
消防法第33條
毀損 消防瞭望臺、閉路電視塔台、無線電塔台、警鐘臺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消防法第34條
毀損 供消防用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消防法第35條
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項,未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致人死亡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兩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Jason Tsai
詳解 #1734378
33 毀四臺 1-5年 5萬以下
34 毀蓄水、消防設備 0.5-3年 3萬以下
35 未維護消防設備至人於死 ,1-7年 100-500萬
至重傷,0.5-5年 50-250萬
Phoenix
詳解 #3402420
毀損塔台 5年 1~5萬毀損消防設備 3...
(共 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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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ry Liu
詳解 #2156231
處罰條款如下
1. 毀損消防瞭望臺、警鐘臺、無線電塔臺、閉路電視或其他設施,處行為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
2.毀損消防使用蓄水、供水池、救護設備,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金。
3.應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用使用場所,未設置或維護
(1)致人重傷者,處管理權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2)致人死亡者,處管理權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4.應設置或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老人福利機構、旅館、托育機構、產後護理機構、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居家護理機構、護理之家,未設置或維護
(1)致人重傷者,處管理權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2)致人死亡者,處管理權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j058210
詳解 #2590339
消防法實行細則第33條、第34條、第35條
33條:毀損消防瞭望台、警鐘台、無線電塔台、閉路電視塔台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未遂者罰之。
34條: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水、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未遂者罰之。
35條:依第六條第一項所訂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或依同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以上五百萬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以上兩百五十萬以下罰金
birdbird740117
詳解 #2722179
消防法
第33條
1. 毀損消防瞭望臺、警鐘臺、無線電塔臺、閉路電視塔臺或其他設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2. 前項未遂犯罰之
第34條
1.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
2. 前項未遂犯罰之
第35條
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或同條第四項所定標準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趙子翔
詳解 #2679462
毀損消防瞭望台、警鐘台、無線電塔台、閉路電視塔台、或相關設備者處10000-50000罰金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KL
詳解 #1762560
消防法第33條(毀損消防設備罪)
毀損消防瞭望臺、警鐘臺、無線電塔臺、閉路電視塔臺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未遂犯罰之。
消防法第34條(毀損消防蓄供水設備、救護設備罪)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未遂犯罰之。
消防法第35條(未依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致傷致死罪)
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或依同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Yu-cyuan Jhou
詳解 #1756720
1.致死
2.致重傷
3.破壞臺
4.破壞設備
wei1030
詳解 #2566914
消防法第三十三:毀時消防瞭望台,警鐘台,無線電塔台閉路電視塔台或相關設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萬以上五萬以下罰金
消防法第三十四:毀損供消防使用的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以上三萬以下罰金
消防法第三十五: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供營業使用場所,或依同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的火災警報器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以上五百萬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以上兩百五十萬以下罰金
私人筆記 (共 1 筆)
115特 祐祐
私人筆記 #6081182
依據消防法第33條規定 毀損 消防瞭望...
(共 28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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