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A公司自海外進口大豆800公噸,每公噸價格USD1,540,總金額為
USD1,232,000,買方亦照約定開出金額為USD1,232,000之信用狀來作支
付。由於契約約定不許分批裝運(partialshipmentnotallowed),故當出口
商交貨後,即將實際交貨之824公噸黃豆,開立金額為USD1,268,960之發
票和匯票申請押匯。試問:
(二)若在其他單據皆符合規定之情況下,銀行是否應為支付?理由為何?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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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大家金榜題名
詳解 #6613142
這題屬於「信用狀押匯審單」的情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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