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申論題 (共 4 題,每題配分標註在題目後方,共 60 分)
1. 公民不服從與社會運動是公民參與政治的重要形式,請回答下列問題:

(1) 試比較公民不服從與社會運動的異同(10 分)

詳解 (共 1 筆)

李浩銘
李浩銘
詳解 #7431313
2026/07/05
比較項目 公民不服從 (Civil Disobedience) 社會運動 (Social Movement)
定義 為維護正義,公開、非暴力地違法,以促使政府修正法律。 具有共同理念的群眾,透過集體行動追求社會變遷。
目的 針對特定違憲或不正義的法律/政策,追求公義。 目的廣泛,包括權利主張、政策倡議、環境保護等。
手段 違法行為(如靜坐違規、違法集會)。 包含合法(遊行、連署)與非合法手段,形式多元。
對法治態度 尊重法治(以違法行為證明對該法的良心反抗,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不一定針對法律,通常挑戰的是權力結構或社會意識。
合法性 具備道德與民主正當性,但形式上違反法律。 形式通常是合法的,視其行動是否符合集會遊行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