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13 條:「事業於設立或變更前,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及相關文件,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 若你是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的事業廢水承辦人員,你如何審查電鍍業的水污染 防治措施計畫書中⑴氰系廢水,(10 分)⑵鉻系廢水,(10 分)⑶酸鹼廢水與其 他廢水處理流程中各反應槽相關參數的合理性,請詳細說明。(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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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亮
詳解 #4247154
電鍍製程的廢水來源主要是各槽體定期排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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