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對於長官的命令應予服從。但對於不合法的命令,公務員應如何處理,以及應否負擔法律責任?請就相關法律之規定分析之。(40分)
詳解 (共 3 筆)
橘子
詳解 #1722798
公務人員保障法17條
刑法21條
Andy
詳解 #3173700
相對服從說。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六條與第十七條規定。命令違反刑法,無服從之義務。
我是榜首
詳解 #3872352
可採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公務人員對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有服從義務,但命令違法刑事法律者,無服從義務。
接受命令之公務員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
該主管長官如認為其命令並未違法,公務人員得請求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同撤回命令。
該主管長官以書面下達之命令,由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