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甲參加普通考試及格並正式分發任職後,若想要在機關晉升至薦任官,請問其可 能需要具備那些條件,並經歷那些過程?(25 分)
詳解 (共 2 筆)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詳解 #2688120
1.訓練考績法第6條、第11條任用法第1...
(共 5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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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18名】擂茶阿寶
詳解 #3807039
(一)某甲應普通考試及格,查公務人員考試法13條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之任用資格,如欲晉升薦任官等,得依下列規定為之:
1.考績法第11條:
取得同一官等高一職等任用資格
2.升官等法第4條、任用法17條升官等考試及訓練:
(1)升官等考試:
依法銓敘審定之委任或委派之第五職等人員服務滿三年,且取得該職等本俸最高俸級者,得應薦升官等考試。
(2)升官等訓練:
依法任用之委任第五職等人員取得該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於最近三年內之年終考績兩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且本法所定之相關考試及格或服務年限之規則,得應薦任升官等訓練。
(二)具有任用資格後,尚須待職務出缺由升遷法"內陞"方式辦理為之: